装配式建筑:
采用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等为主要特征的工业化生产方式建造的建筑。
2019年8月1日后执行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现阶段评价标准:现阶段(2019年8月1日前)的项目按《浙江省建筑工业化评价导则》对项目进行评价。2019年8月1日以后按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对项目进行评价。
现阶段评价时间节点:在获取施工许可证前提交装配式建筑方案和第三方预制率复核计算书供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方案和复核计算书再提交图审机构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评审通过后由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文件在项目正负零零前递交施工图审查部门进行审核,合格后提交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现阶段申报基本资料:
1、装配式方案设计文件;
2、第三方预制率复核计算书;
3、装配式深化设计文件;
现阶段基本审查流程:
装配式建筑项目审查:提请项目审核申报
装配式方案设计文件及第三方复核计算书专家评审
中期抽查和主体验收
主管部门备案
竣工验收
现阶段备案成果:
1)、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装配式方案设计文件;
2)、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装配式预制率复核计算书;
3)、经图审单位审查合格的装配式深化设计文件。